2021-02-03 00:00
花旗信用卡出包 罰600萬
花旗銀行信用卡再度出包,金管會昨(2)日表示,花旗被客戶發現,信用卡的「消費分期」被誤記為「帳單分期」,有可能影響客戶在其他銀行的信用卡分期利率,可能受影響有18萬人、期間長達11年,金管會決定處600萬元罰鍰。
根據金管會資料,2018年花旗銀行曾兩度因信用卡違規,被金管會處分。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花旗未依金管會規定及聯徵中心有關「消費分期」及「帳單分期」的報送定義,誤將客戶在信用卡刷卡消費後向該行申請的消費分期報送為帳單分期,致該行自2010年12月起向金管會及聯徵中心報送的相關資料皆屬錯誤。
可能受影響客戶數180,281人,之後經該行自行檢視尚發現有其他類型的報送錯誤。
黃光熙表示,花旗對於資料報送作業有未妥適建立相關內部控管機制,且相關查核作業有未落實執行情形,違反銀行法規定。因此,依法處600萬元罰鍰。
金管會並對花旗採其他監理要求,包括第一,應檢討內部控制三道防線相關主管人員責任,並強化法令遵循單位的職責與功能。
第二,就本案的報送錯誤可能影響,應建立妥適客戶權益保障處理機制。第三,應加強控管相關作業流程並列入內部稽核及自行查核的重點項目。
黃光熙表示,「消費分期」主要是指,持卡人消費時或消費後採分期方式償還帳款,有些特約商店會提供零利率分期。
「帳單分期」則是,持卡人收到帳單後,扣除最低應繳帳款後,剩餘的款項分期繳納,由銀行提供利率計算方式。
黃光熙表示,消費分期報送為帳單分期,不會影響持卡人在聯徵中心的綜合信用評分,可能的影響是,其他的銀行受理相關申請時,看到此情形可能會用較高的利率。
不過,對花旗銀行來說,這兩種分期適用的利率沒有不同,18萬客戶未被多收利息。
此案主要是銀行接獲客戶反映,消費分期被記為帳單分期,客戶在聯徵中心看到,他的紀錄被改為帳單分期。
黃光熙說,花旗方面已說明,若有客戶因此受到影響,花旗會出具信函向其他銀行說明,金管會也要求花旗,若有個案受損,銀行要妥適處理。<摘錄經濟-◎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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